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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涟水开发商涉嫌一房二卖 装修后发现房主另有其人

8月28日上午,淮安市涟水县的潘先生向我苏特稿反映,两年前他在当地买了一处房产,签订了认购协议,房子钥匙也拿到手了。没想到,在房屋装修期间,另一位业主找上门来表示,这套房子是他的。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图为潘先生在东郊华庭小区购买的房产

业主讲述:交了订金拿了钥匙,房产却在他人名下

潘先生说,2018年4月份,他在涟水县东郊华庭小区购置了一套房产,他和开发商涟水明宇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总房款53万,付了订金30万。当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一个月之后网签时再交尾款,但直到现在网签手续都没有办成。

潘先生和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认购协议

付了30万订金后,潘先生从开发商手上拿到了房子的钥匙。2019年3月,他开始装修房子,装修期间,另一位业主上门称房子是他的。潘先生上网一查,结果让他傻了眼:这处房产的确是在对方名下。

对此,开发商告诉潘先生,当初是用对方的名字到银行贷款,实际上没有交购房款。那么,这套房子是不是自己的?还要不要继续装修下去?潘先生很疑惑。他还透露,在东郊华庭小区,还有二十多户业主遇到和他一样的情况,他们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无果。

住建部门:房产持有者认定以实际网签过户为准

潘先生交付的30万订金收据

对于业主们遇到的情况,当地主管部门是如何表示?涟水县住建局开发科宋科长表示,此前已经接到过业主的相关投诉,住建部门在认定房产持有人是以实际网签过户为准的。既然网签房产是在他人名下,那么目前潘先生便不是该房产持有人。

宋科长还建议,关于开发商涉嫌“一房二卖”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观点:业主可以起诉维权,要求返还双倍订金

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旭认为,潘先生在向开发商支付30万订金后,开发商已经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了他,但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另一方面,开发商又将同一房产过户至另一位业主名下,用于申请银行贷款,这一行为可能涉嫌虚构虚假交易来骗取银行贷款。

面对当下的状况,潘先生应当如何来维权?蒋律师建议,如果潘先生想要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可以提起诉讼,申请开发商与另一位业主的合同认定无效,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潘先生选择不要这处房产,也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同时以开发商涉嫌欺诈为由,要求其返还双倍订金。

业主在购房前应该核实开发商的相应资质,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买房人应该仔细辨别,谨慎购买!(我苏特稿 记者/陈 军 编辑/童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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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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