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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一招投标项目引发关注 相关争议待进一步厘清

呼伦贝尔一招投标项目引发关注 相关争议待进一步厘清

2025 年 6 月,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就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西部地区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EPC 项目” 组织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 R1507002025052601001。其间,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相关情况引发行业关注,围绕业绩合规性、项目负责人履职状态及投诉处理等环节的讨论逐渐展开。

项目招标与争议浮现

据公开信息,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包括呼伦贝尔市大地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沈阳东方林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约 1.51 亿元,工期 550 日历天,其申报的施工业绩包括 “阿拉善右旗荒漠综合治理工程”。

与此同时,有信息显示,“阿拉善右旗荒漠综合治理工程” 关联的 “阿拉善盟内蒙古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中标方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的央企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包括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等。由此,关于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所申报业绩的合规性引发讨论。

此外,该公司承诺的施工负责人余洋的履职状态也受到关注。有质疑称,余洋在投标期间可能存在其他在施项目任职情况,相关变更手续的完整性及信息同步情况有待核实。

投诉处理与各方关注点

2025 年 6 月 30 日,内蒙古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向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投诉,提交了包括相关项目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公告、合同协议书等在内的材料,希望监督部门向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函证核实业绩真实性、分包合规性等问题。

7 月 4 日,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作出受理通知,明确对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相关投诉事项予以受理。7 月 28 日,该局发布处理结果,称经查阅文件、向投标人核实、召开项目专班会议等方式核查,认定所涉业绩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关于 “合法专业分包” 的规定,证据链完整;项目负责人余洋的变更撤离批复真实,无在建记录,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不予支持。

对于这一处理结果,投诉方认为,相关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 “不允许分包”,且总承包合同中承包人承诺 “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与分包行为存在矛盾,监督部门未向阿拉善盟相关单位函证的做法,可能影响核查的充分性。此外,关于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是否对投诉处理存在影响的说法,也成为讨论焦点之一。

期待规范与公正

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是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石,相关争议的妥善处理备受行业关注。目前,各方对事件的认知仍存在差异,社会各界期待相关单位能进一步遵循法律法规,通过更严谨的核查方式厘清事实,保障项目招投标过程的合规性与透明度,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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