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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出台28条便民利企新措施

近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区公安机关出台“放管服”改革28条便民利企新措施。

新措施10月1日起在全区各地全面启动实施。这是历年来我区公安机关“放管服”力度最大、措施最硬、服务最优的一次改革,主要包括改进交警执法,实行“网上办”“全区通办”“就近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等内容。

为从根本上解决过度执法、随意执法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对1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违警告制;在非繁忙路段、非高峰时段临时停放机动车,未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在10分钟内主动驶离的,免于罚款处罚;推行星期六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方便广大车主周末检车。

机动车选号、牌证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等31项车驾管业务,户口申报、注销、迁移等86项高频户政事项,旅馆业、印章业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审批等业务实行“网上办”,从“企业跑”“群众跑”变为“数据跑”。

此外,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驾驶人考试等72项车驾管业务下放至旗县区车管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理论考试扩展至旗县区考;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户口迁移准迁受理、居住证制证权限、旅馆业、印章业、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审批延伸至派出所受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首次申请,以及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申请受理权限下放至派出所;居民身份证和公章刻制业务可全区通办。

为推动新措施落地生效,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和建言献策。交管业务举报电话为12123或0471-6551122,其他业务举报电话为12389。(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春艳 安寅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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