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草原时评】烟花爆竹“禁令” 并非不通情理

近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发布《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通告》中明确,在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这一通告在网络空间引起热议,有人禁不住抱怨,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由来已久的传统习俗,这一禁,感觉年味儿淡了不少。

在很多人的记忆中,放鞭炮、赏烟花就像吃年夜饭、看春晚一样,是童年不可磨灭的回忆,也是过年“仪式感”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今时不同往日,在城市里禁放烟花爆竹,并非是对传统年俗的漠视,而是基于现实情况做出的慎重回应。

众所周知,燃放烟花爆竹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燃放中稍有不慎,容易炸伤自己并殃及他人。城市里人口密度大,高楼林立,很难找到相对安全的场所燃放。每年春节期间,在各大医院急诊总会看到被鞭炮炸伤的人过来就医。另外,北方冬天较为干燥,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也并不少见。

如果说,燃放烟花爆竹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具有偶然性,那么它对环境的污染却是必然的。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和各种金属、非金属氧化物,并产生大量的烟尘颗粒,导致大气中的有害物质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上升。在每年春节,不少城市的PM2.5浓度都会“爆表”,这对于本来深受采暖季空气污染困扰的北方城市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更为让人担心的是,每年春节期间都是人们走亲访友,聚会游玩的高峰期,进而很难规避空气质量恶化对人体健康的损害。

城市里并不适合燃放烟花爆竹,这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共识。年味儿最终是来自于亲人的团聚和陪伴,家的味道才是最大的年味儿。为了和家人一起过个幸福、祥和的春节,让我们主动对“烟花爆竹”说不。(萨其拉图)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