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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民政部门全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进一步撑牢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伞”。

2021年,呼和浩特市共投入项目资金193万元,启动了“保护未成年人,首府在行动”呼和浩特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专项项目。其中包括:呼和浩特市未保中心运营、管理与建设服务;未成年人心理支持与全市未成年人线上心理咨询服务;儿童护理、生活照料服务;9个旗县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项目事中监管、绩效评价和验收服务,共4大类12个项目,公开向社会招标,由9家社会组织承接相关服务,形成未成年人保护中心+9支队伍的模式,为未成年人提供关爱保护服务并开展政策进村(居)宣讲、业务培训等工作,对各旗县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开展送教上门,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和心理健康服务,为他们充分链接社会资源,引导公益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

通过购买服务,发挥了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能力,整体提高了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采取“一督九、九筑一”的运作模式,由市未保中心作为一个核心平台,负责未保中心日常运营工作之外,承担督导、监管9个旗县区的未保工作;在实务工作中,9个旗县区项目机构积极向市未保中心反馈、咨询、求助,不断改进服务策略、优化服务内容,共筑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打造了“一个中心+九支队伍”,形成中心+辐射型全方位、立体式服务模式,既有未保中心的核心所在,也有9支队伍的辐射力量,将呼和浩特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真正落地落实。

今年以来,已为21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4名困境儿童、478名低保家庭中的困难儿童和101名散居孤儿开展了送教上门和多种形式的社工、心理服务,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为各类儿童开展志愿服务598人次。

自民政部下发《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以来,呼和浩特市民政部门迅速行动,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发动旗县区的社工机构积极开展宣讲活动。在旗县区民政局儿童工作者层面,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采取集中宣讲和培训的方式;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儿童督导员层面,采取以各旗县区为单位,组织儿童督导员集中宣讲与一对一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社工机构与督导员对接工作机会多的实际情况,对督导员随时进行一对一培训;在村(居)儿童主任层面,采取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组织各辖区内的儿童主任进行集中宣讲与多对一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社工机构、督导员在与儿童主任对接工作、进村入户时随时随地进行培训。

在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户核查、走访慰问以及提供服务时,工作人员同时向儿童及其监护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引导教育广大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充分与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联系、合作,利用两级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以及聘任检察官为“法治副校长”契机,在“法治进校园”中增加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讲内容。截至4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利用“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法制讲座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35次,约11060名师生接受法治教育。

今年以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87场。累计培训儿童督导员76名,儿童主任842名,儿童监护人410名。(记者 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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