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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物多样性 内蒙古在行动

5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举办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内蒙古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

去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0.8%

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了解到,内蒙古是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地区之一,具备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多样的生态系统类型。“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切实扛起污染防治攻坚战政治责任,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0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0.8%;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由2015年的2个增加为9个,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连续5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5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69.2%、劣Ⅴ类水体比例1.9%,分别优于国家考核目标9.6、1.9个百分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8%和90%以上,全区环境质量实现明显改善。

自治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对于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恢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全区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969万公顷,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0.46%,涵盖了全区64.85%的基本草原、61.22%的林地、53.39%的水域湿地,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森林覆盖率23%

截止到2020年底,全区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182个,总面积1267.04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0.71%。锡林郭勒、赛罕乌拉、呼伦湖(达赉湖)、汗马等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高水平管理建设,高质量保护了全区约85%的典型生态系统、85%的野生动物种群与65%的野生植物群落。

自治区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等国家重点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工程。“十三五”期间完成营造林任务6884.2万亩。社会造林蓬勃发展,全区义务植树2.57亿株,“蚂蚁森林”公益造林项目完成造林100余万亩。截至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3%,比2013年增加1.97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15.27亿立方米,增加1.82亿立方米。

草原综合植被平均盖度45%

自治区始终遵循人、畜、草和谐共生理念,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科学轮换放牧地与割草地,调整畜群结构,科学核定载畜量,强化核查监管,努力防止草原退化,使广袤的草原得到了休养生息。同时,不断完善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有效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快畜牧业经营方式转变,走集约高效、优质绿色、少养精养的现代畜牧业新路子。2020年,全区草原综合植被平均盖度达到45%,比本世纪初的30%提高了15个百分点。

湿地面积居全国第三

自治区不断加大黄河、西辽河等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力度,推进实施退耕还草还湿、水改旱、高效节水农业,加强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积极建设流域生态廊道,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呼伦湖、乌梁素海和岱海(一湖两海)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加大破碎化湿地的恢复力度,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目前,全区湿地总面积达到9015.9万亩,占全国湿地面积的11.26%,居全国第三位。

5年完成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治理7197.5万亩

自治区本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了沙地沙漠生态系统以自然恢复为主的修复机制。经过不懈努力,全区生态状况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历史性转变,“十三五”期间,全区完成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治理7197.5万亩,占全国治理任务的40%以上。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慧宇表示,下一步,自治区将着力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和水平,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立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全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监测和评估,进一步摸清自治区生物多样性本底情况,推动自治区生态监测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数据共享,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监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建立定位观测站点和观测样区,开展长期观测,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监管,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监管能力。(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郝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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