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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明确:内蒙古到2035年基本建成高质量交通强区

4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内蒙古自治区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

2019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标志着交通强国建设迈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步。2021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对未来30年自治区综合交通发展的目标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具体提出了三阶段发展目标:到2025年,高质量完成交通强国试点任务,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基本形成。实现首府至盟市、相邻盟市之间高速公路互通,重点口岸高速公路联通,主要高速铁路通道基本形成,普速铁路网不断完善,航空网络广泛覆盖,通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邮政快递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建制村“村村通快递”;到2035年,基本建成高质量交通强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发达的快速网、完善的干线网、广泛的基础网基本建成,综合交通网络总规模达到30万公里。旅客出行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快货物流圈基本形成,智能、平安、绿色、共享交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交通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高质量交通强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高标准建成,基础设施品质、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和交通治理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保障和支撑现代化内蒙古建设,人民享有美好交通服务。

《实施方案》还提出十大任务体系:一是构建立体互联、保障有力的基础设施体系,到2035年,“四横十二纵”综合运输通道全面建成,规模达到5.2万公里。二是构建衔接顺畅、转换高效的交通枢纽体系,打造向北开放的门户型国际枢纽机场,形成京津冀及东部地区与西北地区高效联系的综合交通枢纽,向北辐射俄蒙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三是构建优质多元、便捷舒适的客运服务体系。四是构建特色专业、经济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五是构建生态优先、低碳环保的绿色交通体系。六是构建先进智能、系统集成的智慧交通体系。七是构建完善可靠、安全便捷的平安交通体系。八是构建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开放合作体系。九是构建协同高效、科学规范的交通治理体系。十是打造精良专业、创新奉献的交通人才队伍。(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郑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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