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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获自治区双拥模范旗“八连冠”

近日,在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市区)命名大会包头分会场上,达茂旗再次被评选为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市区),实现“八连冠”的目标。

据悉,达茂旗于1994年首次被命名为自治区双拥模范旗,随后连续八次蝉联这一称号。多年来,达茂旗在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旗工作中,狠抓国防建设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力度,制作了以爱国拥军固我长城、双拥共建振兴达茂、军民共建双拥模范旗等为内容,宣传专栏、沿街灯箱等为载体的双拥主题宣传标语,在潜移默化中让更多的军民知晓双拥政策,支持双拥工作。

为了持续做好双拥模范旗创建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达茂旗双拥办按照旗委、旗政府的总体部署,广泛开展各项拥军活动,使拥军优属的主题更加鲜明,内容更加丰富。通过设置公路大型户外广告牌、主街道灯箱广告牌和单位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区域悬挂双拥宣传标语;在市民大厅、车站等公共场所张贴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优先标识;在双拥广场制作国防和部队建设的成就宣传专栏等,为达茂旗争创自治区双拥模范旗“八连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记者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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