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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晚,包头这些人因放炮受处罚

2月1日,包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月8日(正月十五),包头市区上空又响起爆竹声。各路民警、辅警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为了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安全、清洁的元宵佳节,昆区公安分局抽调警力及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当晚查处8起违法者,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当晚,昆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在昆区华泰园小区巡查中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燃放人传唤回公安分局,民警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对王某某罚款500元行政处罚。

20时许,沼潭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二化小区内发现有人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将燃放人传唤回所内,经询问,武某某和沈某某对其燃放烟花爆竹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武某某和沈某某各罚款300元行政处罚。

据了解,2月8日当晚,昆区公安分局共查处到8名违法者,并对违法者予以了处罚。全市依法责令停止燃放452人,依法处罚12人。

昆区公安分局民警提示广大市民: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形势严峻,包头市政府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明确禁止在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喜桂图新区和稀土高新区的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记者 解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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