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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每班不低于25人可以配餐

近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出台《呼和浩特市关于规范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集中就餐,原则上在校配餐学生以每班不低于25人进行组织。

意见指出,课后服务工作由午餐午休管理和课后延时服务两部分工作组成。课后服务工作量标准按课时计算(1课时不少于40分钟),午餐、午休管理结合实际服务时长,按23课时计算工作量;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到17:30,初中到18:00,学校按实际服务时间计算工作量,课后延时服务每日不超2课时。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集中就餐,原则上在校配餐学生以每班不低于25人组织,配餐管理的教师按照每班1:1.21:1.5配备;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课后延时服务管理的教师按照每班1:1.11:1.2配备。

意见要求,各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按照学生自愿原则,与学生家长签订课后服务托管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要扎实开展好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学生、家长满意度和获得感。

意见还明确了教育部门的管理职责,以及营养餐配送和课后服务工作的责任部门。并对学生午餐午休、课后延时服务、课后服务经费发放标准和发放办法等,提出具体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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