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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男子竟“自行火化”处理尸体

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张某某涉嫌犯故意毁坏尸体罪案件。2020年1月5日,被告人张某某的父亲(80岁)在昆都仑区某小区出租房中因病死亡。被告人张某某将其父尸体装入提前准备好的行李箱中,于2020年1月7日晚上拉至昆都仑区番茄社区南边土路上,被告人张某某用汽油将其父尸体烧焦损毁。

据被告人张某某交代,他之所以私自焚烧去世父亲遗体,一是其在包头没有亲戚朋友,父亲去世后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尸体,二是怕殡仪馆的火化费用太高。被告人张某某不知其私自将父亲的尸体焚烧已经触犯刑律,在当今文明社会中被告人的行为实乃荒唐之举。

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自然人死亡后的尸体不可以随意私自处理。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如发生类似的事情,没有经济能力负担处理尸体费用的可以求助民政部门。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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