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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大力发展嘎查集体经济

锡林浩特市将发展壮大嘎查集体经济作为“书记工程”,从解放思想、持续增收、强化帮扶、规范财务入手,大力发展嘎查集体经济,去年全市22个嘎查集体积累达到了4679.5万元,平均每个嘎查212.7万元。集体经济收入实现641.09万元,最高达到105.4万元,最低达到7万元,平均每个嘎查达到29.14万元。

该市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强化“三种意识”。强化机遇意识,嘎查“两委”班子抢抓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市委对嘎查集体经济扶持发展的机遇,争取肉牛养殖项目、饲草料加工项目等,大力发展嘎查集体经济;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对集体负责、对广大牧民群众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强化进取意识,嘎查“两委”干部摒弃稳重有余、怕担风险、小富即安的意识,确立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意识,摸着石头过河,探索出了一条嘎查集体经济发展路子。

以持续增收为重点,开辟“三条途径”。盘活集体资产,对嘎查集体草场、集体牲畜、集体房屋等,坚持由嘎查集体统一经营。对已签订合同、发包时间过长而未到期、承包基数明显低于市值的,双方协商提高承包金标准;参与社会化服务,组建股份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畜产品加工储藏和采购经营。全市22个嘎查目前已经全部成立了股份合作社,选优配强了股份合作社班子成员;兴建嘎查创业点,以现有土地、资产入股或合资、合作兴办企业等方式,兴建或经营畜牧业交易市场、综合性专业市场等,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的事,不断增加嘎查集体经济收入。

以强化帮扶为切入点,加大“三个力度”政策倾斜力度,结合乡村牧区振兴战略及上级各项扶持政策,积极研究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国家项目资金转化为嘎查集体资产。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嘎查集体企业和经济实体,在立项、办证、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提供资金支持力度。实施发展壮大嘎查集体经济“四送帮扶”活动,市财政投入1100万元为每个嘎查落实50万元资金,扶持壮大嘎查集体经济,目前专项资金累计产生效益达到近400万元,有效推动了嘎查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嘎查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机制,采取处级领导包联、第一书记驻嘎查、部门单位攻坚等措施,从人、财、物上予以重点扶持,探索“龙头企业+基地+牧户”模式,帮助软弱涣散嘎查理清发展思路,改善基础条件,大力发展嘎查集体经济。

以规范财务为抓手,落实“三项措施”。民主管理,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嘎查牧民大会、牧民代表会议和嘎查事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切实保障集体利益不被侵蚀保值增值;嘎查“两委”把重大嘎查级事务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求民主讨论决定,无条件、全方位地接受全体牧民的监督;多措并举,化解债务,牢固树立“化债也是政绩”的理念,通过增收还债、清欠还债、节支还债、停息减债、核销减债等措施,逐步消除嘎查不良债务;建章立制,规范收支,建立和完善集体资产台账制度,如实反映资产的数量、价值及变动情况;规范财务制度,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压缩管理费用,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集体土地、建筑物和设备等资产发生产权转移时,必须按照程序科学评估后,由嘎查牧民大会或牧民代表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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