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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推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新流程

7月1日,记者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规范二手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和管理,该中心对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进行了变更,由先过户后贷款模式变更为先贷款后过户。 

据了解,变更后的新流程增加了贷款预审环节,提高了二手住房贷款办理效率,同时先首付后过户房产的模式减轻了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在二手住房买卖过程中,可切实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需要注意的是,7月1日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先过户后贷款的二手住房交易贷款申请。(记者 樊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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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

1.买卖双方持以下手续同时到公积金中心面签贷款承诺书。 

①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 

②原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 

③原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关系证明; 

④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状况属离异未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⑤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开具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为一个月); 

2.买方支付不低于40%的首付款到售房人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开设的个人储蓄账户中,银行冻结此账户并出具首付款冻结单。 

3.公积金中心核定贷款金额后,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贷款受理人员将不动产事务中心备案签章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调档件)、新不动产权证书、新税收缴款书、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扫描至公积金中心系统。 

4.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负责监督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5.抵押手续办结后,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核人员审核上述资料并开具贷款发放通知单。 

6.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至售房人个人储蓄账户,解除该账户的冻结。(樊卓妮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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