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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庭审到驾校 “酒司机”成“活教材”

近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在通安驾校以速裁程序集中审理了14起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证据。14名被告人均是酒后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被公安机关查处,经鉴定系醉酒驾驶的。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悔罪。法庭集中作出判决:14名被告人均犯危险驾驶罪,分别判拘役1个月至2个月15天不等的刑期,并处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庭审结束后,科区法院法官助理针对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驾校学员进行普法,希望大家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摒弃陋习、文明出行。

此次庭审通过快手、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了网络直播,内蒙古高院官方快手、抖音号同时进行了全程转播,吸引了上万名网友在线观看。直播结束后,一名驾校学员表示受益匪浅,他说:“今后,一定会树立正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治观念,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通讯员 郝佳瑞 记者 赵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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