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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商标已达170件 位列全国第12位

4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据介绍,十三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商标已达170件,位列全国第12位,5件地理标志产品率先加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定,国务院将内蒙古自治区依托地理标志推动特色经济发展作为成功案例在全国推广。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专利授权5.08万件,是从1985年专利授权开始到2015年30年总量的1.5倍,其中,2018年2020年专利授权增加3.86万件,占“十三五”总量的76.13%。内蒙古自治区有效商标注册总量24.06万件,其中,驰名商标84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47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8件,地理标志商标170件;2018年2020年有效注册商标增加13.97万件,占“十三五”总量的78.22%。

全区1个专利代办处、5个商标业务窗口通过完善工作规范、扩大业务范围、缩短受理时限、实行“一窗通办”等措施,更加便捷高效服务企业;“十三五”时期,各服务窗口累计受理专利、商标申请3.23万件,办理专利、商标质押登记317件,质押金额82.61亿元。同一时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铁拳”“蓝天”等专项行动,全区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1363件,案值1779万元,罚没1422万元;查处假冒专利案1141件,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171件。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了服务效率,加强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有序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四五”时期,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申报设立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文件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待批准,该中心运行后,发明专利授权可由36个月缩减至3个月,实用新型专利由12个月缩减至1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由8个月缩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将极大缩短专利授权时间,大大提高专利授权效率。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重点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专利密集型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高校院所,依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及相关中小企业集聚的园区,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以更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和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供给,主动对接中小企业技术需求,进一步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助力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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