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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废水排放决定不能突破人权底线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日前发布联合国人权专家相关声明指出,日本政府决定将百万吨福岛核废水排放到海洋,此举将对太平洋地区各国人民的健康、生命安全、生计和自然环境构成潜在威胁,也会对包括日本在内的有关国家民众充分享有人权造成巨大风险。

尽管日方辩称储存在水箱中的核废水经过处理已无污染,但专家认为日方宣称使用的“阿尔卑斯水处理技术”未能完全清除核废水中的放射性元素,亦未能将核废水清洁度降到规定水平以下,核废水仍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

实际上,日本政府核废水排放决定所涉及的不仅仅是环境保护问题,而且事关人权、国际道义和国际关系事务。

首先,核废水排放决定严重威胁着日本本国及相关国家民众的健康权和生命权。同时,核废水排放决定造成的环境污染风险以及对海洋、渔业资源的潜在破坏,还涉嫌侵犯周边国家及其民众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等基本人权。

其次,核废水排放决定有违国际道义基本准则。各国在处理类似重大环境安全问题时,应当充分尊重和包容邻国的利益,并履行应尽的国际义务和责任。日方这种以邻为壑、损人不利己的做法实不可取。国际社会亦不应当接受日方这一自私决定,不能冒着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而允许核废水排放这一“潘多拉盒子”被打开。

再次,核废水排放决定有损日本国际形象。专家指出,日本政府核废水排放决定并非基于科学、环境保护和公众健康,而是出于经济和政治考量,至于日方所称核废水存储空间快用完了,有证据显示此说法亦不正确。观察人士指出,鉴于日本有隐瞒污水实际放射性元素浓度的历史污点,因此,核废水排放事件不仅仅是一个科学问题,更是政治和信任问题。

值得指出的是,支持日本核废水排放决定的所谓“国际社会”其实并不具有广泛代表性。一些西方国家官方机构及媒体对此问题施以双重标准和区别对待手法,它们对日本政府如此不负责任的做法叫好或保持沉默,却对其他国家的政策措施屡屡无端指责和造谣污蔑,再一次暴露其虚伪面目。人们不禁想问,如果日本到大西洋沿岸排放核废水,那么会不会也被认为是无害的呢?(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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