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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率先完成全部247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重大改革举措。自治区党委编办严格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总体方向,扎实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在全国率先完成全部247家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共转企77家,撤销148家,重组合并22家,不仅有效激发了国有资源的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有效盘活了编制资源,为满足重点领域用编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

分类施策,蹄疾步稳推进改革。自治区党委编办以细化分类为基础,以分步推进为手段,以部门联动为合力,从严从紧推进改革不断深化。一是科学分类、有效甄别。指导盟市、旗县党委编办对全区事业单位进行合理分类,共甄别划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247家。二是“小步快跑”分阶段推进改革,对于经济效益较好的、改革积极性较强的单位,积极推行转企改制;对于经济效益一般,但具有长远发展潜力、转制后能够正常经营的单位,积极创造条件,使其主动适应市场,稳妥推进转企改制;对于转制后难以正常运转和长期亏损、历史遗留问题多的单位逐步予以撤销。三是严格编制管理,及时冻结了全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新增机构编制事宜。在人员流出方面,畅通减员渠道,坚持“退一收一”,保证人员只出不进,为改革缓解人员安置压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在人员流入方面,坚决扎紧入口,收回全部空余编制。

优化结构,激发经济增长活力。推进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造成有活力的市场主体。自治区党委编办坚持以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为目标,着力在“调结构、优布局”上下功夫,在“打基础、谋长远”上再发力,在“谋探索、释活力”上再提升。一是做大做强优势资源,对于经济效益较好或具有发展潜力、转制后能够激发活力、正常经营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将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交给市场,依法赋予转制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充分激发活力和创造力。通过“扶上马、送一程”采取多种方式给予大力扶持,支持做大做强。二是科学整合同类资源,对于主要业务与其他企业集团相近或具有其他企业集团发展所需资源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鼓励同类资源进行整合,共同开拓市场。三是合理管控不良资源,确保稳妥退出。对于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债权债务不清晰、历史遗留问题多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着力做好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的后续管理工作。

科学管理,确保改革圆满完成。针对部分经营类单位市场竞争力低、改制意愿弱的问题,自治区党委编办不一味地强制推动转企改制,而是着重指导各地采取剥离经营职能后与其他事业单位整合、转为公益服务机构或合并为企业集团等方式推进改革。尤其是对于复合承担公益和经营职能的事业单位,采取将公益和经营职能剥离,机构进行重组的方式推进改革。对于存在债权债务的,在职人员无法分流的事业单位,结合全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推动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采取债权债务和在职人员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并对其赋予新的职能的方式推进改革。对于机构撤销的,原则上将人员安置到同一主管部门所属经费形式相同的事业单位。在改革推进过程中,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妥善安置人员,加强社会保障衔接,防范和化解风险,有效维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使改革真正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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