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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时评】遏制大数据“杀熟” 犹需法律的介入

在同一购物平台、选择同一个时间段、选择下单同款货品,网购用户看到的价格竟有较大差别;网购用户分别使用自己的高级会员和普通会员账号,在同一电商平台购买同款商品,价格悬殊的大跌眼镜,高级会员账号不仅没享受到优惠,反而还要比普通账号支付更高的价格……这些现象,可以归类为大数据“杀熟”现象,如此这般,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也给网络购物带来诸多非议。

那为何会出现这样匪夷所思的现象,细究背后的诸多利益因素,足以看出端倪。因为现在的购物平台信奉的是“流量为王”,只要占据充足的用户数量,则会有更多的议价空间和溢价余地,因此,如何争夺新用户便成为很客观的话题;其次,购物平台之所以频现“杀熟”,还有部分原因在于消费者对消费活动或者优惠项目的不敏感,购物平台正好可以利用这样的契机,不动声色地对活动内容进行改动。但是,出现如此过分的现象,还需考虑到违法成本的问题,因为按照现行的法律机制,面对“最懂你的人却伤你最深”的情形,许多条例和规定显得有些捉襟见肘,尤其是其中的“可通过约谈等方式予以警示和制止”等显得有些模棱两可。

事实上,购物平台的这种大数据“杀熟”所违背的,恰恰是我们的商业运行中最需要去完善和苛求的契约精神。众所周知,契约精神在商业活动中最基本的体现方式,即是诚信和公平,但恰恰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商家对契约精神的漠视,对民众知情权利的剥夺。因此,我们亟需更具实效性的法律条例,来对大数据“杀熟”现象予以制止和规范。

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维护消费者权益这样的重要支撑点,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素养来推进、来践行,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条例,切实提高此类行为的违法成本,如此,势必会给大数据“杀熟”带来更直接的约束和整顿。(王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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