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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三重保障制度为参保患者“减负”

新华网呼和浩特10月27日电(李倩)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消息,今年以来,内蒙古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形成综合保障机制,梯次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局长金满义介绍,截至9月底,内蒙古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171.6万人,其中职工540.4万人、城乡居民1631.2万人,参保率达到95%,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85%和75%左右。全区14个统筹区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盟市级统收统支。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60%以上。

在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方面,医疗救助覆盖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成员和因病致贫医疗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目前,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

此外,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医保部门及时会同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相继出台多项特殊医疗保障政策措施。截至9月底,完成确诊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结算347人次,结算金额达380.37万元。印发阶段性减征及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已为企业实际减负14.74亿元。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模式,向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上半年医保基金21.13亿元,缓解医疗机构因疫情影响面临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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