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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出台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缴费鼓励政策

9月1日从赤峰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19年起,在本市范围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3年且符合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参保人员,从第3年开始,在符合规定的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包括按住院管理的门诊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各段报销比例提高3%。也就是说,如果参保人从2019年度到2021年度连续参保缴费,自2021年起即可享受连续参保缴费鼓励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居民中断缴费后再次办理参保缴费的,连续参保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大病保险、按床日付费、单病种结算、血液透析、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所有报销方式和报销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病种,不在连续参保缴费鼓励政策提高范围之内。参保范围包括只要具有赤峰市户籍、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居民,或非赤峰市户籍、在赤峰市辖区内的在校学生及长期居住的外来人员,都可以参加赤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另据了解,2021年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305元,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参保人需拿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本人户籍或居住地的社区(嘎查、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费,也可以通过“12333”手机APP自助缴费或到当地税务大厅办理。另外,在校学生、在园幼儿由学校、幼儿园统一收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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