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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国庆旅游温馨提示

国庆中秋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游客节假日期间能够安心出行、放心出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醒广大游客,出游在注意疫情防控的同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同创建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注意旅游安全,增强保险意识

安全是旅游的第一基本法则,建议游客出游前务必购买保险,尤其是各种意外险,保险产品是对冲旅游中发生风险意外的有效法宝,旅行社责任险并不包揽一切,旅行社并不负责赔偿因游客自身责任发生的事故赔偿。如果选择自驾游,应特别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旅游目的地客流、车流和住宿情况,合理安排自己的旅游行程。

做好疫情防控、服从引导劝诫

遵守景区预约、限流等规定,合理规划出游线路,可选择非热门旅游目的地或错峰出行。出游要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景区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做好体温测量、个人信息登记等必要防控措施。不扎堆、不聚集,自觉排队并保持适当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劝诫。

科学理性消费,增强风险防范

选择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文化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都齐全的旅行社才具有经营资质。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费用构成通常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景点门票、导服费、旅行社利润等。旅游费低于成本价,旅行社就会以诱导强迫购物、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亏损。旅游者不要贪图小便宜,应当理性消费,谨防各类欺诈旅游广告,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在旅游地购买纪念品或特产,应该具有“一分价钱一分货”的观念,进行理性消费,避免盲目、冲动。在境外购物尤其应当谨慎,不建议购买金额较高的珠宝首饰。购物时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较大商场,并索要购物凭证。

提倡勤俭节约,弘扬文明新风

旅游者要树立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的观念。按需点餐、按需取餐、少量多次,不食用野生动物。就餐过程中,使用公勺公筷,尽量采用分餐制、小份餐。自觉践行“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言行得体,杜绝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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