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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通行我区高速公路计费有调整

本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梅刚) 5月1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出现的部分客车实交的高速公路通行费金额发生小额变化,主要是由于计费精度提高造成的。

据介绍,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前,我区高速公路通行费按照5元的倍数取整。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人工收费精确到“元”,ETC收费精确到“分”。例如某段路收费标准为0.4元/公里,行驶24公里和26公里的应交通行费金额分别9.6元和10.4元。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前,取整后的实交金额均为10元,使用ETC打95折后为9.5元。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应交金额分别为9.6元和10.4元,使用ETC打九五折后分别为9.12元和9.88元,比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前有升也有降,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的公平原则。

此外,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车长6米以下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由二类下调为一类,应交通行费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我区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自2020年2月15日实施了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二至六类货车通行一般高速公路收费时,在基础收费标准上分别享受45%、27%、22%、20%、7%的打折优惠,一至六类货车通行准兴重载高速公路和林南至团结收费站时,分别享受22%、58%、42%、40%、37%、27%的打折优惠,二至六类货车通行准兴重载高速公路大路东至和林南收费站时,分别享受46%、26%、21%、20%、6%的打折优惠,二至五类货车通行海生卜浪黄河大桥时,分别享受20%、22%、21%、24%的打折优惠,同时在此基础上,安装ETC的车辆继续享受九五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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