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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公布“小升初”有新变化

昨日上午,2020年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公布。今年我市中小学入学政策的最大变化是市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进行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市教育局每年按惯例向社会发布的重要文件,文件主要内容为当年全市“幼升小”“小升初”的招生政策及实施办法。为便于大家更好地了解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调整情况,本报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解读。

“幼升小” 6月1日开始网上注册

招生对象:

市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办法:

市四区教育局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各区《2020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并根据“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的登记入学情况,合理划定入学片区。公办学校在妥善安排本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的基础上,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网上报名后直接录取。

报名方式:市区小学入学报名采取网上注册方式进行。适龄儿童个人信息采集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注册和信息采集时间:6月1日30日。

各片区优先安排本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然后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蒙古族学校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信息审核:

监护人必须持“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查询结果:

市区小学入学招生结果可于8月15日后,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市四区《2020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也将于近期公布,小学入学招生划片范围在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由各区教育局另行公布。涉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具体问题,请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对应的中小学校咨询。

“小升初”6月20日开始信息采集志愿填报

招生对象:

市区“小升初”招生对象为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2)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办法:

市区公办初中招生采取电脑派位或小学对口直升的方式进行。市区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网上报名后直接录取。

市四区教育局根据办学条件和招生规模负责制定本辖区公办、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要切实做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市四区教育局在6月20日前,对辖区内参加“小升初”的学生进行户籍和学籍等资料的审核。

通过审核符合升学条件的小学结业生,在6月20日30日,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填报公办或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个人信息采集的学生,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

7月11日,市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步进行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

7月13日19日,市四区教育局根据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后各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对未被录取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入学。已通过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被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再为其安排学位。

凡通过市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步电脑派位或随机录取(含统筹安排入学),且在被录取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的学生,参加2023年中考时具有“分招”资格。

招生要求:

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中心核准,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应公布学校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市区民办初中学校允许在市四区范围内招生,严禁到市属五个农业旗县或跨盟市、跨省市招生。

在市四区以外就读的具有市四区户籍小学六年级学生,如有返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意愿,需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的辖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由辖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和民办学校随机录取结果出来后,各旗县区教育局对未被录取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入学。已通过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被初中录取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再为其安排学位。

“小升初”最大变化是“公民同招”

2020年,我市“小升初”招生政策最大的变化是“公民同招”。所谓“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2020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要是对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做了比较大的调整,涉及公办学校的基本没有变化,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有两点变化;一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二是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网上报名后直接录取。

“阳光分班”操作过程分三步

2020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都将推行“阳光分班”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分班工作将在开学前两周内完成。“阳光分班”计算机软件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统一研发,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学校参与实施,操作过程分为三步。

具体为:1、确定班数和班额。各学校根据旗县区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录取的学生人数,确定开办教学班的班数和班额。

2、确定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学校根据开设的班数,首先确定班主任人选,其次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与班主任配套的各学科任课教师,最后将班主任及配套任课教师名单上传至“阳光分班”软件平台。

3、现场随机分班。各旗县区教育局设立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现场,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家长、学生、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家长代表或学生代表现场操作计算机分班软件,对全体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同时对每个班级对应的班主任及配套任课教师进行随机分配,整个过程要全程录像。分班结果现场打印成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由学校、旗县区教育局基教股和纪检部门分别持有,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分班结果。

《意见》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火箭班”,学校不得对“阳光分班”结果进行调整或重新编班。学生不得自行挑选班主任或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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