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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坟前烧纸 引发火灾被判3年

4月1日,记者获悉,通辽市科尔沁区一女子坟前烧纸引发火灾被判3年。

据了解,科尔沁区居民张某到老家的南侧坟地给已故的亲人烧纸祭奠,在坟前烧纸时因一时疏忽,酿成一起火灾,导致周边4000余亩林地被烧毁。接到报警后科尔沁区公安分局森林公安民警火速赶往现场。经村、镇、消防、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经过了几个小时的扑救,火势终于被扑灭。

清明时节,张某提前到公婆坟前上坟祭祀,拿出准备好的黄纸用打火机点燃,一阵风吹过,火顺势将旁边的杂草点着了。张某看见杂草被点着后急忙拿起周围的树条想要将火打灭,可大火越烧越旺,火势凶猛,周围杂草上的火苗随着风从一处蔓延到另一处。因火势蔓延太快,张某控制不住火势,导致火灾发生。张某因失火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近年来,清明时节上坟祭祀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件时有发生,如果在祭祀中不小心引发火灾,森林过火达到一定面积,就可能触犯失火罪,而触犯刑法的后果不仅给国家和他人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自己也会面临牢狱之灾,且对烧毁的山林还要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记者 赵彦臻 通讯员 沈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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