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加长版”税收宣传月助力复工复产

昨日,记者从“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治区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从昨日起正式启动。据了解,今年的税收宣传月从4月1日持续到5月20日,为期50天,较之前在时间上进行了“加长”。

据介绍,在宣传月期间,全区各级税务部门将紧扣“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的主题,在不同时间节点有节奏地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税务局将开展包括“走访代表委员助力复工复产”活动、个税汇算宣传活动、“落实税费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媒体记者集中采访活动、组织参与“小康路上·税收共治”税收知识普及系列活动、“好税官·绽放税务精神”融合宣传活动等在内的多项形式新颖、亮点纷呈的宣传活动。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和自治区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税费优惠政策,先后推出4批税费优惠政策,涵盖支持疫情防控、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支持对外贸易等5个方面。截至目前,在落实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方面,全区共为4590户纳税人免征增值税9152.4万元。其中,为4193户纳税人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增值税4249.1万元,为65户纳税人免征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增值税4894.7万元,为332户纳税人免征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增值税8.6万元,此项政策红利已实实在在落入纳税人袋中。自3月20日起对1464项产品提高出口退税率,涉及我区的173项出口商品,测算可为65户出口企业年均增加出口退税9573万元。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期是5月份,经测算预计2020年全年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4亿元。

另据了解,4月份是疫情发生以来第一个季度集中纳税申报期。为此,税务总局决定延长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将截止日期统一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此前,自治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延长2、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累计办理延期申报132户,延期缴纳税款388户,税额7.98亿元。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