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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10个女职工集体和10名女职工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表彰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女职工立足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4月19日,2021年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表彰大会上,来自我区的10个先进女职工集体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10名先进女职工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

表彰大会上,全国总工会共授予10个集体全国五一巾帼奖状,授予10名个人全国五一巾帼奖章,授予350个集体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授予350名个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截至今年,共表彰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9453个、全国先进女职工16327人。

我区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的集体为:中国科学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稀土农用光源女职工创新工作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医院肾脏内科、锡林郭勒电业局马丽杰创新工作室、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调查组、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客运段高铁车队、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包头收费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变电运行管理一处秀水220千伏运维站。我区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的个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于亚清、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乌兰奥旗特尔、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中蒙医院牛青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刘美红、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吴志鸿、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赵丽萍、兴安盟人民医院高艳红、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朝乐门图雅、赤峰市总工会鲍兰兰、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潘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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