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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印发《方案》 防止耕地“非粮化”

日前,我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方案》明确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总体要求,即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坚持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持续优化粮食作物区域布局和内部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区930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亿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700亿斤以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方案》明确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意义、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能、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严格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牧业生产7个方面重点工作。

按照《方案》要求,要从严落实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测、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加强保障措施。(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韩雪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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