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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时评】对破坏营商环境者要严肃问责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了“全区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整改提升攻坚行动”。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及时予以通报批评、严肃问责。(据《北方新报》)

营商环境是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当前内蒙古营商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反映最强烈、影响地区形象最突出、制约高质量发展最严重的问题,已经成为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征程、深化改革开放、加强法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非解决不可的问题。

曾几何时,一些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让群众望而却步。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和政府部门的治理,昔日的“三难”现象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但是个别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办一件事不跑个好几趟根本办不成;有的一件事一办就是好几年,甚至没了下文……

形势紧迫,营商环境中的顽疾沉疴已经到了非拔除不可的地步了。

优化营商环境,各地各级政府部门要大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彻底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次跑的问题,让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优化营商环境还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机制,对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破坏营商环境者要严肃问责。(吴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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