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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6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发出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议书。

倡议全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要自觉学习、认真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掌握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非法进行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为耻;守法经营。“没有交易,就没有杀戮”。广大经营者,特别是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要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杜绝食用。保护野生动物要从餐桌做起,广大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不触碰法律法规红线,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野生动物;摒弃陋习。广大消费者要培养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自觉抵制“野味”,铲除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生存的土壤。在全社会形成“不敢吃、不想吃、耻于吃”野生动物的良好饮食风气,引领文明生活新风尚;加强监督。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凡是发现集贸市场中非法加工、制作、销售、食用和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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