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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审批挖松树 一村民受处罚

随着城市绿化对景观树木的需求不断增加,就有不法分子盯上了这块“肥肉”,肆意盗挖、滥挖树木,谋取个人利益。近年来,库伦旗森林公安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伸向绿色的“黑手”。

3月13日,库伦旗森林公安局扣河子派出所接到报案,称有人在扣河子镇某村联系购买个人林地的松树,随时可能实施采挖。当时,办案民警均在距该村50公里外办案,不能及时赶到新发案现场,为及时制止非法采挖行为,避免造成森林资源的破坏,民警果断决定,先通知该村护林员到现场查看情况。没一会儿,民警接到护林员打来的电话,得知“有几个人刚开始采挖松树,已经予以制止”。待处置好手头的案件后,民警火速赶往事发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林地内有3棵被采挖并打包的松树,另有多棵松树旁的表土被刨开,但未对树木造成损毁。

经查明,受外地一树木贩子委托,扣河子镇某村村民曲某联系当地人收购松树,曲某从中收取提成。几天前,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采挖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曲某找到树木权属人,商定挑选购买了20棵松树。可他万万没想到,刚刚动手采挖不久,就有人前来制止。

当日,在民警的监督下,曲某将采挖的3棵松树进行了复植,因处置及时得当,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对树木的损害。3月25日,警方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曲某处以行政罚款1800元,并补种树木15棵的行政处罚。(记者 李晶 通讯员 高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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