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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拿钥匙先补交物业费?

最近,银川市金凤区高桥家园23户业主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们的拆迁安置房刚办好手续,却被要求交去年7月至今的物业费和电梯费,否则拿不到房门钥匙,这让业主们直呼接受不了。无奈之下,业主薛女士拨通了本报新闻热线0951-6024110。 

11月18日,薛女士告诉记者,她原来是高桥村村民,家中房子拆迁后,在高桥家园四期分到一套拆迁安置房。这本来是件挺开心的事,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当她办妥所有手续去物业公司拿钥匙时,却被告知想要拿到钥匙,除了要交物业储备金,还要补交从2019年7月10日至2020年11月30日的空置物业费和电梯费才行。薛女士对此很不解:“房子都没交给我呢,凭什么让我交物业费和电梯费?物业究竟提供了什么服务?”采访中,和薛女士一同前来的几位业主也纷纷表达起自己的不满。记者了解到,和薛女士情况类似的共有23户业主,大家需要补缴的费用从1322元至2475元不等。 

对此,负责高桥家园物业服务的银川银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马经理表示,这一批安置户总共23户,共产生空置物业费和电梯费4万余元,这笔费用是已交房未安置所产生的空置房物业费和电梯费。“但这个费用目前没有住户愿意承担,也没有哪个部门出面承担。”马经理称,他们也很为难,不过这件事情其实也很好解决。据马经理介绍,早在今年年初,就有一批拆迁安置房也是这样的情况,当时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给他们物业公司发了函,物业公司便为住户发钥匙入住。 

在马经理拿出的“关于高桥家园房屋交接的函”的复印件上记者看到,上面写着:金凤区回购高桥家园存量房用于安置高桥村拆迁户,2019年11月1日交付住房86套7865.17平方米,2019年3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已交房未安置所产生的空置房物业费、电梯费共计58254元另行协商。特请高桥村协助办理入住手续。请贵公司予以接洽。”落款为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时间是2020年1月4日。有了这份函,就意味着这58254元物业费和电梯费有了着落,所以住户只交了物业储备金,便入住安置房。那么,街道办事处能否为薛女士等人解忧呢? 

记者和薛女士等人一起来到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联系物业公司经理,让对方次日到街道办事处,不管这笔费用由谁来承担,他们先和物业经理将费用算好,让安置户把钥匙拿上,之后再由街道办事处来跟相关部门协调这部分费用的问题。(记者  王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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