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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看点 | 科创板拟引入做市商制度 利好券商发挥用表能力

2022-01-07,证监会起草《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6日。证监会表示,在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是推进科创板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引入做市商交易机制有助于平抑市场波动、增加市场活跃度,初期采用试点方式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

具体要点:

1.  准入要求:初期试点券商除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专业人员,技术系统等条件外,还需满足最近12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最近3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

2. 券源:券商可使用自有股票,从中证借入的股票或其他有权处分的股票作为做市券源。

3. 风控要求:参照自营持有股票标准计算和填报风控指标,原则上科创板做市持股不超过5%。

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共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由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做市业务收入主要依靠买卖价差实现,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市场机构交易频率,市场流动性情况,资本市场波动以及对冲和融资成本等多方面因素。

东方基金权益研究部认为,科创板做市业务有利于券商发挥用表能力。有望提升原有权益资产头寸的使用效率,通过两融,衍生品业务协同,来获得稳定的价差收益,其中中大型券商优势较明显。考虑到科创板本身流动性较强,短期内对券商营收影响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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