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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答海报新闻:对未成年人犯罪要把握“宽容但不纵容”

少年法庭是专门处理少年犯或儿童犯的法庭,亦有权对18岁或以下的青少年发出监管及保护令。近段时期,我国少年法庭建设迎来了快速发展期,这方面的总体状况如何?下一步怎样更好地发挥少年法庭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用?

“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我们要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周加海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回答了海报新闻记者的提问,他强调,也要注意把握好“宽容但不纵容”的精神。

周加海表示,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这段时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密集采取了多项措施。去年底,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审判管理等做出了全面的部署。

据悉,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引领、示范、推动下,各级各地法院纷纷采取积极的措施,截止到今年5月底,全国法院现在已经共成立1800多个少年法庭,少年法庭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

周加海提到,首先,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司法保护的力度。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当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依法审理好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要做好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帮扶帮教等审判延伸工作,让未成年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社会的温暖。

其次,加强审判指导。要围绕性侵、虐待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等社会关注的热点痛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调研。条件成熟的时候,出台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明确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每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依法公正审理。

第三,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要着力提升法治宣传的实效,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引导他们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下,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构建保护未成年人的严密体系和有效合力。同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完善相关综合治理。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借此机会,恳请媒体朋友继续关心支持人民法院的少年法庭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用法守护、用心呵护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周加海如是说。

(文章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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