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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为两参股公司3.12亿元融资担保 其三类担保额达969.9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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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发布公告称,拟为为参股子公司长沙弘澈房地产、司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两家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共约3.12亿元。

阳光城:为两参股公司3.12亿元融资担保

公告显示,阳光城持有49%权益的参股子公司长沙弘澈房地产接受光大银行长沙长岛支行提供的2.3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长沙弘澈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阳光城对该笔融资提供49%连带责任担保,即提供1.127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另一股东弘阳置地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长沙弘澈房地产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实施后,该参股子公司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343亿元。

另,同时,阳光城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接受山东信托提供的1.8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

阳光城:为两参股公司3.12亿元融资担保

另一股东按持股比例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实施后,该参股子公司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3.15亿元。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89.4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7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19.3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1.22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69.98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阳光城表示,在2021年4月14日和2021年5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1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其中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13.45亿元。

(文章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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