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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海南QDLP试点管理办法已制定完成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召开的发布会上,国家外汇局副局长王春英表示,人民银行、外汇局积极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工作,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改革前沿地、开放试验区的作用。总的来看,试点政策落地实施及时有效,在政策支持,包括缩短办事时间以及降低企业成本方面,比较好地满足了海南市场主体的需求。

王春英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按照这个总体方案的工作安排,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不断出台了跨境资金流动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总结下来,主要有这几方面的政策以及进展:

第一,推进账户体系建设。支持海南上线运行自由贸易账户,也就是经常说的FT账户,支持企业通过FT账户办理跨境交易的本外币结算和境外融资业务,FT账户的资金兑换可在离岸市场平盘。“还有我们在一些地区开展了本外币合一的银行结算账户体系的试点,去年9月份,我们把海南纳入到这个试点地区,目前试点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拟于近期落地。”

第二,提高跨境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水平。2019年9月,外汇局开始支持海南省的银行凭借辖内优质企业提交的跨境收付款指令,在银行直接办理跨境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同时也对资本项目人民币的收入在境内的使用给予更多的便利。去年12月份,人民银行、外汇局也会同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这个通知涵盖了5个方面的15条内容,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这些政策总结起来主要是围绕着实体经济的需求,推动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同时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还有便利个人经常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以及境外机构使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这么几个方面的内容。去年海南省的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增长了近五成。

第三,实施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管理。包括在外商投资管理方面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在外商投资相关外汇业务方面是可以在银行办理了,外汇局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是不做任何限制的,在直接投资方面实现了基本可兑换。在去年12月份,外汇局批复同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对外投资试点,并给予50亿美元试点投资额度。目前,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已经制定了QDLP试点的管理办法,正在组织推进具体的试点工作。

第四,优化跨境投融资汇兑管理。重点是为了满足海南实体经济投融资的需求,扶持海南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并且在境外上市等方面给予进一步的优先支持。在去年9月份,外汇局在海南率先开展了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改革试点,这个试点政策就是允许在海南注册的公司,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境外上市登记手续,优化相关登记流程。

王春英表示,近日,人民银行、外汇局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这个《意见》提出了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总体原则和六大方面的政策措施。这几个政策措施主要是包括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融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还有扩大海南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再有,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还有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还有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个具体意见的目标就是要推动建立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金融政策和制度框架,夯实海南金融基础。

下一步,人民银行、外汇局会进一步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5年前分步骤、分阶段重点任务安排,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思想,在贴合实际经济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地优化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改革开放的力度,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的自由便利流动。近期也抓紧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片区推动实施跨境贸易投资更高水平的开放试点,推进跨境投融资体制创新,提升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努力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服务新发展格局。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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