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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宣传、违规投资 监管最新通报一批基金违规

个别基金多次主动突破合同投资比例限制进行投资;个别专户产品参与结构化发行,集中持有同一主体发行的低信用评级的债券,信用风险集中,并陆续发生多笔正回购交易违约;对旗下个别基金进行夸大宣传;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了明显违规的投资议案……

随着深圳证监局最新一期《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公布,近期资管机构中部分违规案例再次集中曝光。

监管通讯中也强调,辖区持牌资管机构应不断夯实受托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健全制度机制并有效执行,保障各项业务合法合规运作。

部分持牌资管机构及个人

被采取监管措施

在深圳证监局下发的2020 年第 5 期《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中,证监局通报,针对辖区持牌资管机构相关违规行为,深圳证监局对1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1家采取限制业务活动的行政监管措施,对16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采取监管谈话、暂停履行职务、出具警示函、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限制薪酬的行政监管措施(详见下表)。辖区持牌资管机构应不断夯实受托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健全制度机制并有效执行,保障各项业务合法合规运作。

其中机构A存在违规让渡投资管理权限等违规行为,例如合规风控严重失效, 个别基金多次主动突破合同投资比例限制进行投资;个别专户产品参与结构化发行,集中持有同一主体发行的低信用评级的债券,信用风险集中,并陆续发生多笔正回购交易违约。

对此,监管层对该公司限制业务活动,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个人采取限制领取部分绩效奖金等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等权利,已领取部分应退回公司,接受监管谈话,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

此外,基金公司夸大宣传也持续受到监管关注。通报案例中显示,机构B对旗下个别基金进行夸大宣传,如以“收益目标”的形式预测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

个别基金存在股票投资比例超过基金合同约定限制的情况也值得警示。证监局注意到,机构C在投资决策缺乏事中及事后合规控制,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了明显违规的投资议案,合规风控部门未进行合规审核。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存在缺陷,部分员工购买公司旗下产品未按公司制度要求书面申报;个别基金经理未向公司报备其投资公司专户产品情况,并在应当知悉其持有的公司专户产品已经参与某股票定向增发的情况下,仍下达了存在明显利益冲突的投资指令。

个别基金公司员工购买专户产品未报备

深圳证监局在日常监管关注到,个别基金公司员工未按公司制度要求向合规部门书面申报其购买公司旗下专户产品的情况,且合规部门长期未能发现,反映出相关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存在缺陷;部分基金经理未向公司报备其投资公司专户产品情况,并在应当知悉其持有的公司专户产品已经投资某股票的情况下,仍向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下达投资该股票的指令,从事了与其履职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

证监局称,上述情况反映出个别基金公司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存在缺陷。为此,各公司应强化利益冲突防范管理,全面梳理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利益冲突机制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股权投资、参与公司旗下基金、私募资管产品投资及直系亲属投资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冲突行为的管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建立相关申报、登记、审查、管理、处置等制度。公司投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对可能产生个人利益冲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合规风控部门应对投资管理人员参与股权投资、公司旗下基金及私募资管产品投资的申报情况进行定期稽核。

个别行业主题基金持股比例超合同限制

据悉,深圳证监局在日常监管关注到,个别行业主题基金存在投资某行业股票的比例超过基金合同约定投资比例限制的情况,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的相关规定。

对此,各公司应加强基金投资风格管理,建立覆盖投资运作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合规风控体系,防范出现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风格漂移等问题;针对特定主题基金应设置主题风格股票池,明确股票入池标准和审核流程;强化对基金投资决策的合规审核,建立有效的投资风格事中风控机制,对基金投资运作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定期开展稽核。

冒充基金公司名义行骗引警惕

近期,深圳辖区部分基金公司反映,有不法分子假冒基金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建群等方式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非法牟利,或者存在冒用基金公司名称、网站进行虚假宣传、非法集资的情况。个别基金公司反映,已出现部分投资者向微信群、虚假网站打款且无法取回款项的情况。

上述不法行为既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又对基金公司声誉造成了损害。辖区各基金公司应高度重视,加强对上述非法行为的监测,一旦发现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应提醒投资者注意辨别,勿轻信此类信息,如发现有冒用基金公司名义的不法行为,可立即通过基金公司对外统一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6家独立基金销售违规销售问题严重

深圳证监局继续打出“组合拳”全面规范基金销售行为。

监管通讯中透露,今年以来,深圳证监局多措并举促进辖区基金销售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一是加强科技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探索开发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线上数据报送平台,及时发现高风险及次高风险机构7家、中低风险13家。二是快查快办,依法从严处理违规行为。对违规销售问题严重的6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采取暂停基金销售业务措施,对2家基金公司相关责任人员采取暂停履行职务、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三是培训护航,督促合规发展。指导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举办两期基金销售培训,并针对近期基金发行火热、销售线上化的情形,及时发布风险提示,规范辖区销售行为。四是深入调研,摸底行业现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开展调研,并在总结违规问题、剖析成因、征询意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立差异化准入机制、强化事中监管、落实退出安排等意见建议。

基金业协会网站显示,今年以来,多家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被当地证监局暂停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进而被基金业协会暂停办理私募基金募集业务。

8月3日,基金业协会发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暂停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私募基金募集业务,泰诚财富在整改验收完成之前,不得新增客户。协会认为,泰诚财富在内部控制、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风险,不符合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要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自律规则,决定其私募基金募集业务。

在此之前,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利和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8家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因内部控制、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风险,被基金业协会暂停私募基金募集业务。

因合规风控问题不断暴露,多家基金公司已取消了与被出具监管措施基金销售机构的合作。3月份以来,金鹰、恒越、景顺长城等多家基金公司先后终止了泰诚财富办理公司旗下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国海富兰克林、华商、泰康资产三家基金公司已是两次出手,暂停或中止泰诚财富代销旗下基金,其后又终止了代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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