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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违规收到监管处罚,南极光IPO或"欲速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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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壹财信

来源:壹财信

作者:童牧瑶

2019年11月1日,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极光")向证监会递交了招股书,拟在创业板上市。南极光在IPO期间曾被媒体戏称为冲刺创业板而上演"生死时速",之后于7月2日更新了招股书申报稿。

2018年和2019年,南极光先后被认定为深圳市宝安区2018年度创新百强企业、第六届深圳市自主创新百强中小企业。但顶着创新光环的南极光在冲击创业板期间,因毛利率下降、核心产品将被新技术淘汰等问题受到媒体质疑。此外《壹财信》发现,南极光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报告期内与多名员工甚至包括高管发生纠纷,特别是保荐人因违规还收到了上交所的监管关注。

应收账款占比高

多年来在背光显示模组行业精耕细作的南极光,在产品研发、品质控制等方面拥有较强的实力,并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至2019年南极光实现营收分别为58,178.42万元、56,235.11万元、77,809.88万元、99,441.13万元,2017年、2018年、2019年同比增长分别为-3.34%、38.37%、27.80%。同期南极光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008.73万元、2,827.85万元、5,337.85万元、7,983.84万元,2017年、2018年、2019年同比增长分别为-43.54%、88.76%、49.57%。报告期内的企业营收和净利润增速波动较大。

值得关注的是,报告期内南极光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合计占营收比例过半,或赊销现象比较严重。

2016年至2019年,南极光应收账款分别为23,844.75万元、27,453.95万元、36,944.19万元、36,615.99万元,应收票据分别为5,841.66万元、11,503.76万元、14,540.86万元、4,116.27万元,另外2019年还有应收款项融资14,963.39万元,上述合计分别为29,686.41万元、38,957.71万元、51,485.05万元、55,695.65万元,占营收比例分别为51.03%、69.28%、66.17%、56.01%。

同期,南极光可比公司宝明科技、隆利科技和山本光电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均值分别为41.92%、47.99%、39.58%、40.30%,与同行可比公司相比,南极光的这一数据要明显高出一截,赊销情况或较为严重。

与高管对簿公堂

随着营收规模的扩大,报告期内南极光员工人数有所增长。据招股书,2016年至2019年南极光员工人数分别为1,575人、1,719人、1,933人、1,919人。但与此同时,报告期内南极光也存在多起劳动纠纷,其中还包括与一高管发生诉讼。

据(2018)粤03民终15933号和(2018)粤03民终16687号判决书显示,王某于2016年6月23日入职南极光,任职副总经理,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南极光未按双方约定向王某足额发放工资,并于2016年12月20日将王某辞退。

为此,王某与南极光对簿公堂,2019年6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南极光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关系的经济补偿33,500元,支付王某的律师费618.3元。

此外, 2017年7月26日员工粟某与其上级主管因加班问题发生争执,被南极光以拒绝加班不配合工作安排,后又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理由辞退。南极光拒绝为其补偿及出具解除劳动关系文书,粟某对此提出上诉,据(2018)粤0306民初313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南极光支付粟某7月1日至26日工资2,000元以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17,167.5元。

另一工作三年后离职的作业员李某,因在南极光工作期间企业未支付带薪年假的工资,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7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南极光支付李某2014年8月6日至2016年8月19日期间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人民币1,586.67元。

保荐人收到处罚

南极光此次闯关创业板IPO,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为贾文静、龚思琪。而值得关注的是,南极光的保荐代表因违规收到了监管关注函。

据公开信息,6月9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瑞德)企业因涉嫌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及时披露关联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5项违规行为,收到了重庆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进入事先告知书,其实控人更是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然而这并不是近年来的第一次被处罚,在2019年8月29日,奥瑞德因在披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交易报告书》中有披露预测性信息不审慎、不客观、不合理,严重误导投资者,公司相关人员被上交所通报批评。该重大资产重组案件中海通证券为财务顾问,巧合的是它也是南极光的保荐机构。

因为上述事件, 2019年9月海通证券保荐代表贾文静收到了上交所的监管关注函。

据2019年9月4日上交所发布的上证公监函【2019】0032号文件,奥瑞德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海通证券项目主办人赵立新、钱丽燕、李春、贾文静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未能对标的资产的业绩预测和承诺审慎出具专业意见;未能有效督促交易对方履行业绩补偿及回购义务的违规行为。对此,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作出对奥瑞德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赵立新、钱丽燕、李春、贾文静予以监管关注的处罚。

保荐人收到监管关注函,或为冲刺创业板而上演"生死时速"的南极光带来影响,《壹财信》对其上市进程也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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