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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科技IPO带病过会,招股书信息披露或虚假陈述

来源:壹财信

来源:壹财信

作者:邵叶蓁

2019年11月14日,证监会网站更新了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胜蓝科技")的招股说明书。2020年1月16日,胜蓝科技首发上会获通过,拟在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723万股。

随着招股书的披露和更新,胜蓝科技依然有很多问题值得关注:前后两版招股书的财务数据存出入;同为高管增资价格相隔不到一个月竟相差一倍;关联交易、劳务用工存疑,招股书或信息披露虚假陈述。

两版招股书多处财务数据打架

胜蓝科技成立于2007年,主营电子连接器及精密零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主营业务收入来自消费类电子连接器及组件、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及组件和光学透镜的销售。

2016年至2019年1-6月,胜蓝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2,072.88万元、45,983.95万元、64,527.05万元、30,110.91万元,2017年和2018年同比增幅9.30%、40.33%。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434.59万元、4,702.62万元、7,138.85万元、3,017.68万元,2017年和2018年同比增幅36.92%、51.81%。

此外,报告期各期末,胜蓝科技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7,689.15万元、18,693.70万元、24,220.34万元和23,758.71万元,呈增长趋势,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05%、48.93%、50.12%和 52.19%,占比较高。

同期,胜蓝科技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9,123.52万元、20,181.43万元、25,988.44万元和25,511.92万元。其中,2016年至2018年,胜蓝科技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45%、43.89%、40.28%,整体呈小幅下降趋势。

值得关注的是,在胜蓝科技前后两版招股书中,其2017年和2018年的营业利润却出现了打架的情形,而招股书也没有相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调整。

据2019年3月披露的招股书,胜蓝科技2017年和2018年的营业利润分别为5,302.10万元、7,838.96万元。而2019年11月更新后的招股书显示,胜蓝科技2017年和2018年的营业利润分别为5,361.13万元、7,945.31万元,比2019年3月披露的招股书分别多出59.03万元、106.35万元。

据招股书,胜蓝科技的保荐机构为渤海证券,会计师事务所则是致同所。

此外,通过与同行对比发现,深蓝科技的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均低于同行。

2016年至2019年1-6月,胜蓝科技的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93%、26.97%、25.02%和25.65%,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均值分别为30.08%、28.59%、26.92%、26.50%。可见胜蓝科技的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不仅在2016年至2018年呈小幅下降趋势,且各报告期都低于同行均值。

相隔不到一个月增资价格不一

除此之外,从胜蓝科技的历史沿革来看,其高管参与增资的价格也值得关注。

据招股书,2016年3月14日,东莞市胜蓝电子有限公司(下称"胜蓝有限",发行人前身)的注册资本由4,500万元增至10,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分别由原股东胜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胜蓝控股",发行人控股股东)和新增股东伍建华缴纳,其中胜蓝控股以货币出资4,900.00万元,伍建华以货币出资600.00万元。招股书显示,本次增资价格均为1元/出资额,而当时净资产每份出资额的公允价值为2.48元/出资额,增资价格竟然远低于净资产,自然人股东伍建华获益颇丰,所以胜蓝科技于2016年当期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885.52万元,

时隔不到一个月,2016年4月11日,胜蓝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10,947.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947.00万元,由新增股东石河子投资增资1,894.00万元,其中 947.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947.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招股书显示,本次增资价格为2元/出资额,而净资产每份出资额公允价值为2.39 元/出资额,所以胜蓝科技于2016年当期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366.78万元。

显然,以上两次增资仅仅相隔了一个月,增资价格却差了一倍,这些新增股东到底有何背景呢?

据招股书,2007年12月至2016年6月,伍建华为当时胜蓝有限线材部经理。且与实控人黄雪林为长期的合作伙伴,并曾共同成立富强精工电子有限公司(FUCONN INDUSTRIAL ELECTRONICSLIMITED)(下称"富强精工")及昌盛电子(香港)有限公司(C.S ELECTRONICS(HK)LIMITED)开拓连接器业务,对公司业务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故当时增资价格为1元/出资额。

但从公开信息来看,伍建华与实控人黄雪林的"缘分"始于2002年。2002年8月23日,黄雪林及伍建华共同设立富强精工,其中黄雪林和伍建华分别持有富强精工51%和49%的股权。

一个月后,2002年9月23日,黄雪林又注册成立了一家个体工商户——东莞市长安富强电子厂(下称"富强电子厂"),且从2002年9月至2007年11月,伍建华任富强电子厂部门经理。不过2014年8月15日,富强电子厂不知因何原因被注销。

2015年12月,胜蓝科技以现金方式收购了富强精工100%股权,收购价格不得而知。截至招股书签署日,伍建华任胜蓝科技监事会主席、线材部经理。

而另一股东——石河子市胜蓝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石河子投资")则是胜蓝科技的员工持股平台,该平台成立初衷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不过,从石河子投资的合伙人在公司任职情况来看,不乏与伍建华职位相当的高管或是核心技术人员。相隔一个月,增资价格却差一倍,即便是持有石河子投资7.92%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伍建华的配偶欧阳润遗也不例外。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石河子投资和伍建华分别持有发行人8.48%和5.37%的股份。

两官方文件关联交易金额不一

众所周知,胜蓝科技早有登陆资本市场之心,早在2016年时就曾申请新三板挂牌,最终不知何原因转投创业板。不过,通过研究其此前披露的公告文件,《壹财信》发现一些疑惑之处。

先看胜蓝科技的关联销售。

据招股书,胜蓝科技关联方东莞市胜景电子有限公司(下称"胜景电子")为实际控制人黄雪林持有30%股权的企业,主营业务为USB电子连接器的生产与销售。2016年胜景电子因自身不生产部分型号USB连接器需要的端子等组件,故向胜蓝科技进行采购,因此胜蓝科技当年度对胜景电子合计销售金额为1.86万元。

而根据2016年胜蓝科技申请新三板挂牌时公告文件,2016年1-4月,胜蓝科技对胜景电子合计销售金额为2.10万元。

对比发现,招股书显示的2016年全年胜蓝科技对胜景电子产生的销售金额竟然比新三板公告文件中2016年1-4月产生的销售金额还要少0.24万元,显然自相矛盾,招股书或虚假陈述。

再来看胜蓝科技的关联采购。

据招股书,2016年全年,胜蓝科技向胜景电子采购USB连接器及组件产品的金额为12.11万元。

而新三板公告文件显示,2016年1-4月,胜蓝科技向胜景电子采购存货的金额为31.88万元。

显然,招股书中2016年全年胜蓝科技对胜景电子产生的采购金额竟然比新三板公告文件中2016年1-4月产生的采购金额还要少19.77万元,依旧自相矛盾。

另外,因2016年初胜蓝科技子公司东莞市富智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自来水厂和供电局的缴费账号尚未建立,暂通过胜景电子代缴水电费64.94万元。

而胜蓝科技与另外两家关联方苏州伟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博罗县宏晟电子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则符合2016年1-4月少于2016年全年的逻辑。

(截图来招股书)(截图来自新三板公告文件)

公开信息显示,胜景电子已于2017年12月注销,注销前由陈德爱持股40%、胜蓝科技实际控制人黄雪林持股30%、袁文涛持股30%。

劳务用工信息披露存疑

除了关联交易金额存疑,胜蓝科技在䓖务用工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

根据公开信息,IPO前夕,胜蓝科技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不合规的问题且多份官方文件陈述不一。

新三板公告文件显示,2014年至2016年,胜蓝科技曾存在大规模的劳务派遣用工。2016年,胜蓝科技申请新三板挂牌时就因劳务派遣人数占用工总量比例超过10%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而在反馈意见中被问询。

根据当时的反馈意见回复,2014年至2015年,劳务派遣用工占员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83.60%、75.30%。而事实上截至2016年7月30日,劳务派遣用工不合规的情况仍然存在。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胜蓝科技申请新三板挂牌时发布的三份公告文件中关于2016年4月和7月的劳务派遣用工以及员工人数却存在较大差异。

根据胜蓝科技当时的保荐机构东莞证券的推荐报告,截至2016年7月30日,胜蓝科技的劳务派遣人数为365人,公司人数为854人,劳务派遣用工占用工总量的比例为29.94%。

而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截至2016年7月30日的劳务派遣人数为350人,公司人数为838人,劳务派遣用工占用工总量的比例为29.46%。

综上,截至2016年7月30日,公开转让说明书比券商推荐报告的劳务派遣人数和员工人数分别少15人、16人。而这两份文件均签署于2016年8月25日,披露于2016年8月26日,出现如此差异令人不解。

除此之外,券商推荐报告和公开转让说明书均显示,截至2016年4月30日的劳务派遣人数为583人,公司人数为456人,劳务派遣用工占用工总量的比例为56.11%。

而反馈意见回复中显示,截至2016年4月30日的劳务派遣人数为583人(没变),而公司人数变为了247人,比券商推荐报告和公开转让说明书少了209人,劳务派遣用工占用工总量的比例为70.24%。

该反馈意见回复签署于2016年11月3日,并在2016年11月4日披露,与前述两份公告仅隔了不到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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