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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8名违规教师受到处理

8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截至8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平台收到举报信息383条,查证属实56条,通过跟踪督办,对22家校外培训机构给予处罚,对违规参与补课和违反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求的28名教师分别给予辞退、解聘、降级、调离教学岗位和批评教育等处理。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教育厅已经将“双减”工作纳入教育厅领导班子“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任务,自治区本级和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全部建立了监督举报平台,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12个盟市全部组建了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和媒体工作者为代表的社会监督员队伍,总计1280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5项重点治理任务进行安排部署,8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10月底前完成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的督查,力争到2021年年底前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指导各地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存在安全隐患、违规办学、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超前超纲教学、组织学生竞赛等问题的机构依法依规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并建立周报告制度。截至8月20日,12个盟市共摸排审批(备案)学科类机构2772家,全部为线下机构,现已全部暂停培训业务,其中,休业、停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机构2596家,暂停整改及注销学科类培训机构176家。2021年上半年,内蒙古先后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别规定了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禁止教师利用微信群、QQ群等布置作业、公布考试成绩、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等,坚决防止“校内减负、校外增负”。为了保障政策落地见效,5月至6月期间,组织各盟市教育督导部门采取明察暗访、访谈师生、电子问卷调查等方式,对166所学校“五项管理”工作进行交叉检查,有效缓解了学生校内作业负担过重问题,为学生提供了健康成长的校内环境。在做实做好课后服务方面,截至8月20日,内蒙古80.03%学校已完成“一校一案”,96.92%的学校已做好秋季学期课后服务准备工作。有7个盟市21个旗县(市、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开展了暑期托管服务试点,涉及学校及其他托管场所84个,参与学生1512人,参与教职工295人。

下一步,各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对各地业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督促各地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监督举报平台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平台收到的举报线索要认真核实查处,一经查实,既要严肃处理,还要及时曝光,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王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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