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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玩失踪 包女士4年遭遇离婚难

“我丈夫离家出走多年,居无定所,也没有联系方式,我想离婚却办不了手续,难道我就要守一辈子活寡吗?我该怎么办?”近日,市民包女士通过北方新报快手号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说出了她的困惑。

8月17日,包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包女士是通辽人,在呼和浩特市打工时认识了丈夫,两人于2014年结婚。因婚后两人无房产,包女士怀孕待产,他俩不得已需要回通辽娘家居住。在通辽居住期间,丈夫屡次以各种借口向她及其父母索要钱财,几年下来,大约要走了近20万元。2017年10月份,两人大吵一架后,丈夫离家出走并音信全无。2018年4月份,包女士曾向丈夫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过警,但是派出所查询后提供的电话均无法接通。她也曾向丈夫户籍所在居委会求助过,均未找到丈夫。无奈,包女士2018年10月份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却被法院以“原、被告结婚后没有实质性的矛盾,应给双方一个缓和夫妻关系的机会”为由,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接下来的几年,包女士也一直没有放弃寻找丈夫,但依然无果。今年5月份,包女士以不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判决为由,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却被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为由,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就在包女士绝望之时,今年8月初,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包女士在一家宾馆内堵到了丈夫。丈夫同意跟她离婚,前提是给他300元钱,才能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包女士满足了丈夫要求后,来到回民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却被告知需要30天的离婚冷静期,让30天后再去办手续。

“丈夫没有联系方式,我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他说9月4~5日给我打电话约定下一次去民政局的准确时间。我很害怕他反悔,如果他反悔了我该怎么办?”包女士担忧起来。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乌兰图雅,她告诉记者,包女士可以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最好。如果包女士的丈夫反悔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记者 马丽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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