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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我区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了解到,6月1日起,我区将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据介绍,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是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为纳税人办实事的一个重大举措。财产和行为税是我国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合并申报通俗地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合并纳税申报后,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减少2/3和数据项减少1/3,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为确保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工作在我区平稳推行,自治区税务系统三级联动,在面上通过“两微一端”、纳税人学堂、电子税务局等多媒体方式全覆盖宣传、营造氛围,提升知晓率和参与度;在点上选取重点纳税人采取“送上门”“请上门”的方式,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辅导服务,进行预申报测试,确保纳税人能计算、会申报。同时,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提醒,纳税人在进行申报前,需先进行税源信息维护,如数据项没有变化,可确认后直接申报;如数据项有变化,则需更正维护后再进行申报。另外,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阿妮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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