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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老房子有了“身份证”

老房子有了“身份证”

——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纾民困解民忧

一本小小的不动产权证承载着民生大愿景,关系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把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问题解决,办好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的民生实事。

敢于担当理“旧账”

因历史遗留问题,老旧小区不动产权证的办理一直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面对历史遗留“旧账”,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将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着力点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第一时间成立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作《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项目政策操作指引》,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推进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同时,与市自然资源局组成联合督导组下沉集宁区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地区,对不动产权证办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了解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房地产开发商无法开具发票、不配合及失联等涉税难题,把脉根源问题,协商化解梗阻,助推解决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进入“快车道”。

精准施策开“良方”

“期盼多年的房本终于办下来了!”察右前旗检察院家属楼的业主王先生高兴地说道。由于建房初始,未挂靠房地产企业且土地为划拨土地,业主一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2020年11月,察右前旗政府将划拨土地办理为出让土地,察右前旗检察院补交了土地出让金。为此,察右前旗税务局按照市政府关于妥善解决房屋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规定,凭借购房合同和分户登记表为业主办理契税缴纳业务。目前,察右前旗检察院和法院集资房共计104户业主已全部办理不动产权证。

为着力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市税务局按照市政府妥善解决全市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要求,坚持“税证分离”原则,将税费追缴与广大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分开,分类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项目税费征缴和不动产登记涉税问题,对于特殊情况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真正做到“应办能办、申办尽办”。目前,全市税务系统累计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9500户,入库契税3782.18万元。

优化服务解难题

为切实提升税收服务质效,市税务局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动不动产交易办税与不动产登记机构业务融合,通过提供不动产交易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明确资料预审部门,精简资料报送,实现“一个窗口”面对办证人,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同时进一步推动房屋交易税收掌上办理,大力推广微信、支付宝和云闪付等第三方支付多元化税费缴纳方式,目前,全市已实现房地产交易大厅“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和移动端便捷缴纳税费。还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开展不动产登记“夜市”服务,在集宁新旧区设置“夜市”服务点,每个工作日晚7点至9点为居民提供不动产涉税类综合业务和不动产非涉税类纯登记业务,方便广大居民合理安排办理时间。(王锦鹏 刘檠烨 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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