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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出意外导致二次手术 医患起争议

包头市民孙先生近日向北方新报正北网记者反映,他的爷爷孙长绿不慎摔伤,送到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骨科三区救治,一位李姓医生在给老人做手术过程中,未尽到注意义务,造成拉力螺旋钉穿过股骨颈进入髋臼,老人术后关节受限,无法活动,后来医院又给老人进行了二次翻修手术,这给老人带来巨大痛苦,同时增加了医疗费用。如今事情已经过去9个月,双方仍然协商未果。同时,家属怀疑院方篡改了病历,以此推卸责任。

据了解,孙长绿今年71岁,2020年7月24日,他在家里摔伤,被送到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骨科三区救治,经过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间骨折。2020年7月30日,一位李姓医生给孙长绿做了左股骨粗隆间骨折PFNA内固定手术,之后老人一直住院恢复,8月10日家属接到李医生通知称,术后通过X光片判断,因植入的拉力螺钉质量问题导致患者术后恢复受阻,需进行二次翻修手术。李医生表示,医疗器械供应商愿意赔偿2000元,并建议立即进行二次手术。

孙长绿家属8月12日对手术失败的根本原因提出质疑,李医生解释:拉力螺钉质量问题导致手术未达到预期效果,二次手术很简单,顺着原来的刀口更换一个短的拉力螺钉即可。李医生这次表示,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愿意赔偿8000元,二次手术费用由患者承担。孙长绿家属拒绝接受赔偿,决定投诉医疗器械供应商,并且要求进行第三方医学鉴定。李医生建议家属不要投诉,私下解决。此后,家属和李医生多次协商解决未果。

8月17日,患者家属与医患关系处赵主任沟通要求封存病历,并说明了李医生的处理方式及治疗意见。8月20日,医院为孙长绿做了二次手术,此后一直住院恢复。孙长绿由于长时间卧床,无法活动,经CT诊断,他的双侧胸腔有积液,于是进行了胸腔闭式引流。9月25日,在医生建议下,孙长绿出院,至今遵医嘱定期检查。

孙长绿入院治疗经历两次手术,给他身心造成极大痛苦。家属质疑:医院术前未进行告知义务,发生医疗纠纷后涉嫌篡改病历。在手术过程中,因医生不负责任未尽到注意义务,造成拉力螺钉穿过股骨颈进入髋臼,使患者关节受限,无法活动,术后未及时检查手术效果,10日后才发现手术有问题,又进行了二次手术,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及医疗费用。为此,家属向医院提出15.5万余元的赔偿,但双方协商未果。

随后,包头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介入调查,2021年2月3日出具了专家论证意见书。记者在专家论证意见书上看到,医方诊疗行为存在以下不足:1.术后10天拍片复查不及时;2.病历不完善,如无第一次手术术前、术后沟通记录。专家论证意见书称:患者左股骨粗隆间骨折诊断明确,行左股骨粗隆间骨折PFNA内固定术,符合手术适应证。术后复查显示螺旋刀片滑入关节间隙,属手术并发症。患者行二次翻修手术主要与螺旋刀片滑入关节间隙有关。患者复杂型股骨粗隆间骨折及术中螺旋刀片加压时失灵,增加了并发症发生的风险。患者左股粗隆间骨折PFNA内固定手术后刀片滑入关节隙为难以防范的医疗损害后果。医方复查不及时及病历不完善与手术失败无关。根据目前提供的影像学资料,患者二次翻修手术后未见左股骨头坏死征象。患者胸腔积液与长期卧床有关。患者行左股骨粗隆间骨折PFNA内固定术后螺旋刀片滑入关节间隙行二次翻修手术与医方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论证意见:患者行左骨粗隆间骨折PFM内固定术后螺旋刀片滑入关节间隙属于医疗意外。

孙长绿的家属说,根据包头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出具专家论证意见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提出赔偿孙长绿42000元。“老人仅住院就花了35000元,我们认为医院提出的赔偿金额非常不合理。”

4月22日,记者联系到了为孙长绿做第一次手术的李医生。他表示,孙长绿的手术有意外情况,由于患者骨质疏松,钉子穿出了股骨头,术后拍片发现了这个问题,医院也和家属交代了情况,协商多次后,在家属没有缴费的情况下,医院又给患者做了二次手术,患者出院了,家属一直欠费。现在包头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出具了专家论证意见书,医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但家属不同意医院给出的赔偿金额,那他们只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4月25日,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患关系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患者孙长绿的事情包头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已经介入调解,并邀请包头市相关专家进行过论证,但是家属不同意调解,医院建议家属走法律程序。

5月17日,记者了解到,孙长绿家属准备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记者 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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