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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为劳模成长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环境

我区积极创造条件,为劳动模范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改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生活和政治待遇,为劳动模范送上浓浓关爱。

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以走访慰问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大国工匠、技能大师等为主要内容的“工会进万家”调研走访慰问活动,正在全区各地开展。

据自治区总工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21年春节前夕,按照全国总工会要求,自治区总工会为我区501位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以及经全国总工会认定的享受全国劳模待遇者,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发放春节慰问金。自治区总工会为核实认定的6939位健在并保持荣誉的自治区(省部)级劳模(含享受待遇者),每人发放1000元春节慰问金。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劳动模范和劳模工作,积极营造劳动模范成长成才的环境,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善提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提高劳动模范待遇。2012年,自治区设立了自治区(省部)级劳模春节慰问金、生活困难补助金和特殊困难帮扶金,列入每年的自治区财政预算。

截至2020年底,自治区共召开22次劳模表彰大会,表彰劳模10736人次,其中,受到表彰的全国劳模771人次。

自治区党委、政府不但在生活上关心关爱劳模,而且在政治待遇和社会待遇上也积极为劳模成长成才创造条件。在自治区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中,劳动模范都占有一定的比例。2016年1月20日,在自治区总工会十届三次全委会上,全国劳动模范、北重集团生产一线技术工人郑贵有当选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成为全区首位一线工人兼职副主席。在重要庆典、纪念活动中,劳动模范也被邀请出席。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自治区人大代表中省部级以上劳模占5.6%;政协委员中省部级以上劳模占4.7%;自治区总工会委员中省部级以上劳模占10.8%。

全区各级各地重视关心劳动模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积极为劳动模范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包头市建立了劳模公园,用雕塑和展板等形式,将焦裕禄等早期全国劳模以及包头市劳模、包头工匠的事迹集中进行展示,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新时代劳模精神,引领了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时代风尚。

各地积极支持劳动模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截至目前,在我区不同行业产业,由劳动模范作为带头人的创新工作室不断涌现并发挥重要作用,共建立全国劳模和工匠人才示范性创新工作室11个,自治区职工创新工作室248个,为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供了智力支持,为推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服务“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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