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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工作开始 内蒙古自治区符合参评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已可申报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

据了解,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奖项授予为建设质量强国作出突出贡献,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等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和为中国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本届中国质量奖设10个中国质量奖名额和90个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名额。

参评组织范围共9类,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国防工业、武器研发制造维修设计单位,医疗机构(仅限医院科室和专项医疗团队),教育机构(仅限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QC小组),其他非营利组织等。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参评。

参评个人范围为各行业领域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

据介绍,符合参评条件(具体参评条件可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咨询)的组织和个人,可以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的社会团体、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单位进行申报,提供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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