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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11个部门共同发文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

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我区11个部门共同发文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

记者从自治区卫健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近日,自治区卫健委等11部门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牧区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各盟市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以旗县域为单位,根据旗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全区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100%。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3分钟出车率达到95%。院前急救病历书写率达到100%。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98%。各盟市急救指挥中心应设立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与盟市区域健康信息平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鼓励有条件的盟市、旗县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站),急救医师数量要满足服务需求。

《方案》提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推进急救网络科学布局,规范建设。推进院前医疗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装备的合理配置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建设。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促进医教协同,加强急诊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强化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培训;加强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合理配置,创新人才招聘引进举措。在职称晋升中侧重考查专业性、创新性和院前临床综合服务能力;促进薪酬制度改革,探索承担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内部运行机制、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增长机制等制度。推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提升;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监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不断优化服务标准和规范,强化质量控制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标准化建设;加强院前院内急救衔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政策保障,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价格体系,保障救护车辆权利。加强急救技能的广泛宣传普及,积极开展急救常识普及教育,开展多种多样的社会宣传。(记者梁婧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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