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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

日前,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标志着我区“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三线一单”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旨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其编制成果结合了区域自然条件、城市发展战略、经济产业特点、生态环境功能等内容。

《意见》明确,在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基础上,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保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2025年实现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质量达到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国土空间开发强度、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203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建设亮丽内蒙古目标基本实现。

按照《意见》,全区共划分环境管控单元1135个,包括422个优先保护单元、651个重点管控单元、62个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1个自治区总体准入清单、3个重点区域及黄河流域准入清单、12盟市总体准入清单、103个旗县(市、区)准入清单、1135个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的五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构建,将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在宏观层面“划框子、定规则、严准入”的重要作用,为自治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提供基本保障。通过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实现用“线”管住空间布局,用“单”规范发展行为,确保在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布局建设等方面资源环境不超载、质量底线不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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