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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账户获利 涉嫌犯罪被抓

近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办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发现赵某明涉嫌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于是将藏匿在青山区装备园区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明抓获。

据了解,今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赵某明以借用银行卡的名义,从刘某、秦某雷、杨某明三人手中获得银行卡三张,赵某明将自己的七张银行卡和借来的三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如今,刘某、秦某雷、杨某明三人借给犯罪嫌疑人赵某明的银行卡因涉嫌网络投资返利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冻结。犯罪嫌疑人赵某明明知他人使用自己提供的银行卡实施犯罪行为,还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并收取1.5%的佣金,共计违法所得1.2万余元,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实名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以出售、出租、转借等方式提供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0月17日,犯罪嫌疑人赵某明依法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记者 李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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