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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推进“红旗村”创建助力乡村振兴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通辽市立足基层实际,聚焦乡村振兴,深入开展争创“五面红旗嘎查村”活动,在农村牧区掀起新一轮比学赶超的热潮,推动农村牧区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统筹谋划,推动基层党建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开展争创“五面红旗嘎查村”活动的意见》,从2018年开始,每年围绕“党建示范、脱贫致富、产业兴旺、乡风文明、社会治理”五个方面评选“红旗嘎查村”200个,把班子建设、产业发展、村容村貌、乡村治理、群众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评选依据,推动基层党建与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市旗两级分别成立由组织、宣传、政法、农牧、扶贫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通过定期督查调度,举行授牌仪式,召开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现场会等方式,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工作落实,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动、苏木乡镇指导和嘎查村争创”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合力。

坚持严格标准,选树引领乡村振兴的红旗标杆。坚持“公开公正、宁缺毋滥”原则,分类制定“红旗嘎查村”评选标准和评分细则,按照“乡镇分类推荐、旗县考核评选、市级考察验收、公示评选结果”的程序,扎实开展评选工作。为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提升创建质量,以旗县为单位,采取“组织申报、乡镇竞赛、旗县比武、考察命名”的工作步骤,开展“党委摆擂、支书比武”活动,推动争创工作落实落细。苏木乡镇在嘎查村申报的基础上,采取交流发言与实地观摩、支部书记互评与乡镇领导点评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嘎查村开展竞赛,现场打分、分类排队;旗县市区根据苏木乡镇“红旗嘎查村”推荐对象排序情况,组织开展旗县比武,确定“红旗嘎查村”考察对象;市旗两级组织部联合宣传、政法、农牧、扶贫等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实地考察、严格把关,确保评选的“红旗嘎查村”能够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目前,全市共评定“红旗嘎查村”205个,命名“红旗”400面,其中“五面红旗嘎查村”26个。

坚持典型带动,充分发挥“红旗嘎查村”的示范效应,及时总结提炼“红旗嘎查村”在产业结构调整、壮大集体经济、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电视广播、党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择优选取50个先进典型,编撰了《通辽市“五面红旗嘎查村”典型案例选编》,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示范样板和特色品牌。同时,按照强村带弱村抱团发展的工作思路,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帮带方式,组织“红旗嘎查村”与软弱涣散村结成共建对子,实行信息共享、经验共享、资源共享,切实发挥“红旗嘎查村”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目前,全市62个软弱涣散嘎查村已全部完成转化提升,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嘎查村占比达78.5%,为推进“党建富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激励约束,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热情。制定出台《脱贫攻坚工作苏木乡镇、嘎查村干部及驻村干部奖惩办法》,提出25项奖惩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评选的“红旗嘎查村”,按照每面红旗1万元的标准,落实工作经费补贴;党组织书记工作报酬标准可结合年度党建目标考核,每人每月上调200元500元,其他受补贴干部按照实际贡献适当提高;对同时获得并保有三个类别以上(包括三个)“红旗嘎查村”荣誉的党组织书记,可直接列为享受苏木乡镇事业编制工资待遇人员,目前已有81名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享受这一待遇。同时,对获评“红旗嘎查村”进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开展一次复查验收,共撤销19个工作出现滑坡、达不到标准要求村的“红旗嘎查村”称号,取消相应奖励及待遇,倒逼获评的嘎查村持续保持竞争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形成“严在日常、重在平常、贵在经常”的常态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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