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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请您别把野生动物当宠物

7月1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森林公安局了解到,民警连续救助了两只野生鸟类,其中一只竟被人为驯养过,必须经过野化训练才能放归自然。

7月13日17时许,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森林公安局接到市民报警称,在自家院子里抓到一只不知名的大黑鸟,请森林公安予以救助。民警赶到后了解,回民区攸攸板镇市民宇老先生在自家院子里发现飞来一只黑鸟,不再飞走,于是就报了警。民警经辨认发现这是一只红嘴山鸦,没有明显外伤,但脚上套有脚环,一点也不怕人,还叫着向人索要食物,怀疑其被人为驯养过。考虑到直接野外放生存在困难,民警将其送往大青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交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一阶段的野化训练之后再将其放归自然。

7月14日9时许,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森林公安局接到市民报警称,在回民区政府对面的新华公园内捡到一只飞不动的小鹰,请森林公安予以救助。民警经辨认发现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没有明显外伤,但较为虚弱,无法正常飞翔,于是民警将其送往大青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交由中心工作人员饲养,待其恢复体能后,将其放归自然。

“其中,红嘴山鸦虽被列为无危物种,但作为野生动物在未经审批许可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人为驯养是违法的,”森林公安民警通过本报提醒和号召广大市民,不要捕捉野生动物,不消费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饲养野生动物作宠物,不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防范有害生物入侵和疫病传播。(记者 郝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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